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含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014-03-06

一、办理依据:


1、《建造师注册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


2、《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


3、《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


二、办理条件:


1、在注册有效期内;


2、符合以下3种情况:1)执业企业变更的;2)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3)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


注:变更注册后,有效期执行原注册证书的有效期。


三、提交材料:(窗口受理时,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


(一)执业企业变更


1、《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3-1)》;


2、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


3、聘用劳动合同(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或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申请人新聘用企业出具;


4、原执业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证明文件或退休证明复印件;


5、《企业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汇总表》。


(二)执业企业名称变更


1、《企业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汇总表(企业更名)》。


注:企业更名后,需同时提交申请。


(三)姓名变更


1、《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汇总表(3-1)》;


2、身份证明复印件(变更后的)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3、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执业印章)。


四、材料要求


1、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五、办理程序


1、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需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和“中国建造师网”网上分别申报。


1)“上海建筑建材业”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企业变更由调入单位申请)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选择“网上办事”的“人员类”栏目中的“建造师注册申报”;使用企业卡上的编码、标识码和密码登录“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一级临时建造师变更注册”栏目进行网上填报,打印自动生成的《企业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汇总表》。


2)“中国建造师网”申报


申报单位在“中国建造师网”(www.coc.gov.cn)的“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


执业企业变更的,网上申报程序:


步骤1:先由原执业企业登录“建造师个人申请入口”,填报变更信息后,再登录“企业登录入口”,完成“同意调出”的操作;


步骤2:由调入执业企业登录“企业登录入口”,完成“同意调入”的操作;在“已调入状态”栏进行查询并点击“上报”;在“上报状态”栏进行查询并打印自动生成的《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3-1)》。


步骤3:涉及跨省变更的,需携带《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3-1)》(加盖双方公章)及相关材料,到注册地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办理出省手续。


2、材料制作;


3、书面申请受理;


4、审批结果公告(“上海建筑建材业”网公布);


5、证书(章)领取(“上海建筑建材业”网通知)。


注:建设部审批事项以建设部公开内容为准。


六、受理部门和时间:


受理部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受理部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周一至周四,下午1:30至5:00(4:30停止取号)。


七、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注:建设部审批事项以建设部公开内容为准。


八、收费标准:


执业印章工本费35元/枚(领取时支付)。


九、办理结果:


凭《收件凭证》或单位《介绍信》,携带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到小木桥路683号一楼受理大厅的技术服务中心粘贴变更记录防伪贴和换领新执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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