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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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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24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齐全。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人。

(4)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相应专业工程业绩2项。



承包工程范围:


可承担相应特种专业工程的施工。


注:特种工程是指未单独设立的特殊专业工程,如: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特种防雷等工程。

自2015年2月13日起,企业申请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需按照各专业类别分别申请。 (关于印发《上海市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修订版) 的通知,沪建管 (2015) 10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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