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四、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海洋油气(或海洋工程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油气田开发或石油化工或石油炼制)、结构、电气、机械、自动控制和安全环保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0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中型海洋石油工程3项,工程质量合格。
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技术装备:
(1)4000吨以上承载力的滑道、与海洋工程施工配套的工程码头;
(2)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400吨以上全旋转式或 800吨以上固定式起重船;
(3)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75吨以上张紧能力铺管船。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5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海洋油气(或海洋工程或(油气田)地面建设或油气储运或油气田开发或石油化工或石油炼制)、结构、电气、机械、自动控制和安全环保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4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3、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3项中的1项技术装备:
(1)2000吨以上承载力的滑道、与海洋工程施工配套的工程码头;
(4)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200吨以上全旋转式或 400吨以上固定式起重船;
(5)符合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的50吨以上张紧能力铺管船。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型海洋石油工程和其他海洋工程的施工、维修、改造等。
二级企业:可承担项目投资额8亿元以下海洋油气开发工程或3亿元以下海底管道工程,以及其他海洋工程的施工、维修、改造等。
备注:自2016年11月1日起,除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