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相关工作若干要求》的通知

2015-07-30

关于印发《上海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相关工作若干要求》的通知
       沪建市管(2015)87号

各区县、临港地区墙材革新管理部门:

  根据《上海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沪府发[2012]3号)、《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若干规定》(沪建交联[2012]691号)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将本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清算相关工作若干要求(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相关工作若干要求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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