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关于启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资质审批等专用章的通知
沪建管【2014】59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调整本市建设交通机构职能的批复》(沪委[2014] 88号文),从2014年8月1日起,正式启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资质审批专用章”及区(县)资质审批专用章、“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执业资格专用章”、“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建材备案专用章”、“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受理专用章”、“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企业出沪业务备案专用章”、“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许可证专用章”等公章
原“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资质审批专用章”、“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执业资格专用章”及区(县)资质审批专用章”、“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建材备案专用章”、“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行政审批受理专用章”、“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出沪业务备案专用章”、“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安全生产许可证专用章”印章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二0一四年七月十五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