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注册监理工程师曾卫华等注册人员领证章的通告

2014-07-25

关于上海市注册监理工程师曾卫华等注册人员领证章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现将准予延续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领证注意事项:自本通告网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请有关单位需带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IC卡、原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以及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单,到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业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章)处办理证章领取手续。

  领证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五下午不办理).

  领证地点:小木桥路683号一楼领证(章)处。

  特此通告。


  附件:注册人员领证章名单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业务受理服务中心

二○一四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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