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

2014-07-24

二级建造师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

一、提交材料:(窗口受理时,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

1、《二级建造师执业证书延续注册申请表》;

2、附件材料:

1)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2)《二级建造师执业证书延续注册申请汇总表》。

二、材料要求

1、《申请表》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2、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书面申报材料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请将申报材料竖向排列并在左上角用订书机装订即可,不需另行制作申报材料封面和用其他方式进行装订。

三、办理程序

1、网上申报:

申请人或申报单位应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www.ciac.sh.cn)选择“在线服务之人员栏目”中的“建造师注册申报”,打印自动生成的《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申请表》和《企业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申请汇总表》。

2、申请材料制作;

3、书面申请受理;

4、审核结果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公示;

5、审批结果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公布;

6、证书(章)领取通知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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