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材料:(窗口受理时,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
1、《二级建造师执业证书延续注册申请表》;
2、附件材料:
1)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2)《二级建造师执业证书延续注册申请汇总表》。
二、材料要求
1、《申请表》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2、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书面申报材料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请将申报材料竖向排列并在左上角用订书机装订即可,不需另行制作申报材料封面和用其他方式进行装订。
三、办理程序
1、网上申报:
申请人或申报单位应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www.ciac.sh.cn)选择“在线服务之人员栏目”中的“建造师注册申报”,打印自动生成的《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申请表》和《企业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申请汇总表》。
2、申请材料制作;
3、书面申请受理;
4、审核结果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公示;
5、审批结果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公布;
6、证书(章)领取通知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