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企业集团的注销登记

2014-07-05

  一、审批项目

  企业集团的注销登记

  二、审批机关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负责办理母公司经营场所在浦东新区的集团公司的注销登记,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除浦东新区分局登记以外的集团公司的注销登记。

  三、申请条件

  依法登记的企业集团

  四、提交材料目录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书》;

  2、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企业集团登记证》。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工商机关现场领取或者从上海工商网站下载企业集团注销登记申请表格;

  2、申请人向工商机关现场提交企业集团注销登记所需的全套申请材料,领取收件凭据;

  3、工商机关在收件后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注销登记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登记的决定;

  4、工商机关作出准予注销登记决定的,发给申请人注销通知书。

  六、审批时限

  工商机关收件后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注销登记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登记的决定。

  七、咨询电话:021-60527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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