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沪国税发〔2014〕10号
发文单位: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日期: 2014-06-27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涉税文书报表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50号)工作要求,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安排,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决定,调整《补办增值税防伪税控专用设备审核表》等5个报表格式,调整前后表格名称对照如下:
序号 | 调整前 | 调整后 |
1 | 补办增值税防伪税控专用设备审核表 | |
2 | 企业金税卡、IC卡、金税盘、报税盘移缴清单 | |
3 | 退出税控系统申请表 | |
4 | 本市统一发票印制申请表 | 企业冠名发票印制申请单 |
5 | 上海市注册税务师执业备案 登记表 |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调整自行印制涉税文书报表式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6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