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本市施工图审查合同备案方式的通知
沪设审发[2014] 19 号
各有关单位:
为方便服务对象,提高办事效率,现将本市施工图审查合同备案调整为网上备案,纸质备案不再办理。具体调整如下:
1、各设计文件审查部门应及时在网上核对审查机构提交的施工图审查合同备案申请信息,并给予备案。
2、各审查机构在网上填报施工图审查合同备案申请,需上传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需包含合同首页、主要条款及签字盖章页。
3、以上调整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