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推荐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评审专家的通知

2014-06-30

关于补充推荐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评审专家的通知

沪建建管[2014]27号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评审工作需要,提高资质评审质量,确保评审结果公正,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建市办[2010]46号)相关规定,近期将扩充上海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评审专家库。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补充推荐专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个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二)熟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八年以上;

  (三)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二、推荐要求

  (一)须以单位名义推荐专家候选人,每单位最多可推荐2名专家候选人;

  (二)候选人须自愿并承诺按时参加资质评审工作,并且能够独立、公平、公正的进行评审工作。

  三、推荐范围

  (一)具有建设工程企业甲级资质或一级资质企业;

  (二)中央部属企业及区县资质管理部门、建设工程行业协会等。

  四、推荐程序

  (一)推荐单位应按照《上海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评审专家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的要求认真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4年7月31日前将推荐表书面报送至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业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gaodl@ciac.sh.cn

  地址:小木桥路683号308室邮编:200032

  联系人:高达琳联系电话:54614788*3021

  (二)被推荐人将进行面试和笔试,根据面试和笔试情况择优入选上海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评审专家库。


附件:《上海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评审专家候选人推荐表》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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