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筑资质换证延续倒计时!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申请换领资质证书的,逾期不再办理,待换领资质自动作废!

上海中建瑞通
2024-08-20

目前各省市的建筑资质延续工作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对于资质即将在2024年12月31日到期的企业而言,‌在2024年9月30日前正是准备并提交资质延续申请的最佳时机!

住建部在2013年10月16日发布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随之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也出台了资质延续政策,虽遵循住建部政策,但也略有差别。

今天带大家再回顾一下上海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政策、改革决定取消的资质的换证及延续专题常见问题解答!


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文件精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要求,本市将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证书换领、延续等有关事项详见↓

一、“改革决定取消的资质”的换领和延续

1、证书延期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以下简称“改革决定取消的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3月底前届满的,已统一延期至2024年3月31日

2、证书换领

持有“改革决定取消的资质”的本市企业,应在2024年1月16日起至有效期届满前,使用法人一证通登录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网(zjw.sh.gov.cn),在“企业类办事”栏目本市企业资质申请中选择相应资质类别,一键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丁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乙级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有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按《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以上按住房城乡建设部通知要求换领新证书的资质,以下简称“换领资质”)。换领资质有效期统一为2024年12月31日。如资质证书上还有其他资质的,换领资质的有效期单独标注,整本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变。

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


企业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申请换领资质证书的,原“改革决定取消的资质”证书自动作废

3、证书延续

企业应在换领资质有效期2024年12月31日届满前,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及时申请延续。企业可单独延续换领资质,延续通过后按原资质证书有效期核发证书。企业也可以同时延续证书上的所有资质,延续通过后换发5年有效期的资质证书。换领资质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延续的,逾期自动作废。

二“市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延续

企业持有本市审批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9月15日前届满的,企业申请延续时,可选择申请资质证书延续5年有效期或1年有效期申请1年有效期资质证书的,暂不对市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注册建造师等进行核查。企业应在资质证书1年有效期届满前,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申请延续,经核查合格的颁发5年有效期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延续的,逾期自动作废。


改革决定取消的资质的换证及延续专题常见问题解答

一、哪些企业需要申请证书换领?

答: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关于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证书换领和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建建管〔2024〕19号)要求,持有下列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本市企业,可申请换领相应专业资质证书

1、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丁级资质可换领相同专业乙级资质证书。

2、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可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

3、有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按《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可选择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

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

4、涉及换领部批二级或乙级资质证书的,需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


二、企业应在何时申请换证?

答:1、企业持有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必须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尽早申请证书换领,逾期不再办理,资质证书自动作废。

2、企业持有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尽早申请证书换领,逾期不再办理,上述所列待换领资质自动作废


三、企业申请证书换领的途径?

答:企业可使用法人一证通登录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网(zjw.sh.gov.cn),通过“企业类办事”栏目——本市企业资质申请——选择相应资质类别——资质事项新申请——发起资质换证。

本次证书换领为“简单换证”,换证企业核对资质数量、等级后即可一键换领相应专业资质证书,即时办结。如遇相关问题,可拨打962683热线电话咨询,或前往市、区受理服务单位窗口咨询


四、企业应在何时申请资质延续?

答:通过换领取得的资质有效期为2024年12月31日,企业应在换领资质有效期届满前,及时申请资质延续。

1、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企业须同时延续证书上所有资质,延续通过后换发5年有效期的资质证书。

2、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企业可单独延续换领资质,延续通过后按原资质证书有效期核发证书。


五、企业换证后申请资质延续的要求?

答:本市将按《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23〕573号)规定有关延续要求进行审批:

1、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延续的,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装备、厂房等须满足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注册人员和职称人员须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2、企业申请其它资质延续的,应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及资质标准向具有资质审批权限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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