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上海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沪建市管〔2014〕6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咨询服务行为,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质量,我站制定了《上海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管理规定》(试行),现予以发布。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站联系。
附件:上海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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