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本市各区县和相关委托管理单位  建筑节能工作任务分解目标的通知

2014-05-14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本市各区县和相关委托管理单位
建筑节能工作任务分解目标的通知

沪建管〔2014〕378号

各区县建交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2014年全市建筑节能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2014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沪府发〔2014〕17号)要求,现就2014年各区县和相关委托管理单位建筑节能工作任务分解目标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促

  进资源节约,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把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通过进一步分解目标、明确责任、强化考核、完善考核机制,推动建筑节能工作上新台阶。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出台《上海市绿色建筑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大力推进绿色城镇化发展和绿色示范城区创建。

  (二)加快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既有公共建筑围护结构和用能系统节能改造。

  (三)支持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发展。

  (四)继续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加强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能效公示。

  三、目标分解

单位

绿色建筑(万m2)

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万m2)

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
(万m2)

能源审计(项)

能耗公示(项)

浦东新区

15

20

10

12

8

黄浦区

10

27

5

11

8

徐汇区

20

15

7

10

4

长宁区

5

40

2

11

4

静安区

3

10

1

3

3

普陀区

12

7

2

5

3

闸北区

3

5

2

5

3

虹口区

12

13

3

5

3

杨浦区

15

13

6

8

3

宝山区

8

12

4

9

3

闵行区

5

12

10

5

2

嘉定区

25

5

8

5

10

金山区

5

5

17

5

2

松江区

5

3

10

5

2

青浦区

10

5

10

8

4

奉贤区

20

5

20

8

6

崇明县

15

3

20

5

2

虹桥商务区管委会

32





临港地区管委会

10


7



自贸区管委会

10


6



国际旅游度假区

管委会

5





长兴岛管委会

5





合计

250

200

150

120

70

  四、具体措施

  (一)强化目标落实和组织协调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2014年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加强全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组织协调区域管理资源,进一步细化2014年建筑节能工作任务分解目标,强化落实,增强可操作性,确保全年建筑节能各项目标顺利完成。

  (二)加大区域专项资金扶持力度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应用市建筑节能专项扶持资金,同时逐步提高区域建筑节能扶持资金投入,充分发挥政府扶持资金的杠杆作用。规范区域扶持资金的使用,加强对区域扶持资金的监管。

  (三)加强指导,做好检查和考核

  市建筑节能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强化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的同时,对各有关单位2014年建筑节能工作任务分解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超额完成目标的,予以表彰;对没有完成目标的,予以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阅读17
分享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