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
各有关单位: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各区(县)企业资质管理部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企业,均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申诉材料。企业书面材料需加盖公章,交至企业资质申请受理部门,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至企业资质申请受理部门咨询,逾期不予受理。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事项 | 公示时间 | 公示意见 |
1 | 上海恒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资质增项/建筑工程/三级 | 2019/9/4 | 不通过 |
施工资质增项/建筑幕墙工程/二级 | 不通过 | |||
2 | 上海市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资质降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 | 2019/9/4 | 不通过 |
3 | 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施工资质降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 | 2019/9/4 | 不通过 |
4 | 上海海湾建筑装潢有限公司 | 施工资质增项/公路工程/三级 | 2019/9/4 | 不通过 |
5 | 上海国东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资质增项/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二级 | 2019/9/4 | 通过 |
施工资质增项/钢结构工程/三级 | 通过 | |||
施工资质增项/施工劳务企业资质/不分级 | 通过 | |||
施工资质增项/模板脚手架/不分级 | 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