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
各有关单位: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各区(县)企业资质管理部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企业,均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申诉材料。企业书面材料需加盖公章,交至企业资质申请受理部门,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至企业资质申请受理部门咨询,逾期不予受理。 |
序号 | 公司名称 | 受理事项 | 所需县区 | 公示时间 | 公示意见 |
1 | 上海飞来飞去新媒体展示设计有限公司 | 施工资质延续/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 | 长宁区 | 20019.1.2 | 通过 |
2 | 上海欧开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 施工资质延续/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 | 青浦区 | 20019.1.2 | 通过 |
3 | 上海中置华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施工资质延续/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 | 青浦区 | 20019.1.2 | 通过 |
4 | 上海池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资质设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 | 青浦区 | 20019.1.3 | 待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