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关于领取上海市2017年度第四十六批一级建造师初始、重新注册及增项注册人员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通知

2018-02-09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7年第四十六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800号),请有关单位派员按如下要求办理领取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手续(具体名单见附件)。

  一、注册证书领取:

  (一)  携带材料:

  1、    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2、    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3、   注册建造师免冠一寸彩照一张。

  4、    增项注册的需带好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二)  领证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 15,下午1:30-4:30(周五下午1:30-3:30)。

  (三)  领证地点:

  小木桥路683号一楼领证(章)处建造师初始、变更发证窗口。

  (四)  注意事项:

  领取未盖钢印的初始注册证书后,需贴好照片,并在一楼领证(章)处建造师盖章窗口加盖钢印和红章(增项的,在原注册证书增项页贴页后加盖红章)。

  二、执业印章相关事项:

  执业印章持有人前往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印章模式及印章制作所需信息查询详见沪建建管[2016]1181号文件

序号姓名企业名称申请增项专业全部注册专业
1何小龙上海路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民航建筑、民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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