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
各有关单位: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各区(县)企业资质管理部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企业,均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申诉材料。企业书面材料需加盖公章,交至企业资质申请受理部门,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至企业资质申请受理部门咨询,逾期不予受理。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事项 | 所属区县 | 公示时间 | 公示意见 | 公示内容 |
1 | 上海新园林实业有限公司 | 施工资质设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 长宁区 | 2016-09-07 | 通过 | |
| 2 | 上海昀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资质设立/建筑工程/三级 | 静安区 | 2016-09-05 | 通过 | |
| 3 | 上海宏奥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资质增项/建筑工程/三级 施工资质增项/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 静安区 | 2016-09-05 | 不通过 | 技术负责人"张锐明"不符合标准[技术负责人经历与标准不符 |
| 4 | 上海江柘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施工资质增项/施工劳务企业资质/不分级 | 闵行区 | 2016-09-05 | 通过 | |
| 5 | 上海天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资质设立/施工劳务企业资质/不分级 | 宝山区 | 2016-09-07 | 不通过 | 赵传刚、李静、吴桂仁、陈静四名技术工人岗位证书不予认可,不符资质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