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定期通告安全生产标准化竣工工地信息的通知

2014-03-05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沪建建管[2009]64号)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施工企业对在建工地的安全管理,有效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措施,促进施工企业关注其在建工地的安全生产日常达标工作,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真正做到及时性、公正性、公开性和常态化管理。自2014年1月起,对本市范围内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的竣工工地,实施按月(次月的10日,国定假期除外)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首页,公布竣工工地评定等级。

   工地竣工等级,将直接影响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考核合格(所有企业必须达到100%合格率)及优良达标率(按企业等级分别规定一级90%、二级80%、三级及其他70%)。请各相关单位及时关注“上海建筑建材业”网公布的信息,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工作。





沪建安质监[2014]15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抄送:市建交委办公室、质安处,各安质监站,外省市驻沪办建管处,上海建工、城建集团,大口组长单位,有关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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