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资质企业处置危废 挖坑倾倒60余吨污染环境

2014-08-16

无资质企业处置危废 挖坑倾倒60余吨污染环境

  涉案的科技公司原本在闵行区联友路上,因不符合环保要求被当地环保部门要求搬离。去年6月,公司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将搬迁工程发包给一家物资利用公司,包括厂区内的危险废物。厂房内留有几百桶废乳化液,为了加快搬迁进度,科技公司要求物资公司在7月底前完成全部的工程。经过商量,施工人员在厂区内开挖两个大坑,用来非法处置废乳化液。被告人张某、董某指使张某、刘某(均另案处理)将上述废乳化液在公司厂区北侧挖坑倾倒。严重污染环境此次倾倒的危险废液共计64.2吨,为消除污染公司共计花费人民币98万余元。

  科技公司和物资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实施挖坑倾倒的人员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闵行法院开庭审理这一案件后,今天作出一审宣判。被告单位科技公司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包括科技公司、物资公司负责人在内的6名被告人被处以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至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不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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