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工作的通知

2014-07-28

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核查工作的通知


  一场自上而下的建筑业“革新”或将开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准备在建筑业推动市场化改革。


  7月8日,住建部公布了《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主要从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促进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出发提出十几项要求。


  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相关人士处得知,住建部5月已经要求一些省市做些试点,“现在是把建筑业改革的思路和方向提出来了,看各地如何落实了”。针对建筑业可能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问题,该人士说,今年住建部或组织一些检查,“要求地方把那些明显不符合《意见》的规定取消”。


  据悉,住建部已要求吉林、广东、江苏、安徽、北京、天津、重庆、河北、陕西、辽宁、江苏、合肥、绍兴、湖北、上海、深圳、福建、常州等地,分别进行建筑市场监管综合试点、建筑劳务用工管理试点、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试点。


  这次《意见》的出台对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方向设定更为详细,如淡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试行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自主决定招标发包、试行调整强制监理工程范围等。


  “从中央到地方,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提出要深化改革、激化企业活力,我们总体的思路是放开市场准入,加强事后监管,政府能不管的就不管了,能放开的就放开。”上述人士说。


  《意见》指出,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废除不利于全国建筑市场统一开放、妨碍企业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全面清理涉及工程建设企业的各类保证金、押金等,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积极推行银行保函和诚信担保。规范备案管理,不得设置任何排斥、限制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区的准入条件,不得强制外地企业参加培训或在当地成立子公司等。


  “地方的考虑会多些,建筑企业跨省业务涉及管理、税收等问题,这些比较复杂。今年可能先开展一些检查,我们也是要求把那些明显不符合《意见》的规定完全取消。”上述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人士介绍。


  打破地方保住主义,并不容易。6月18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北京建筑业发展白皮书(2014)》(以下简称《白皮书》)指出,京津冀三地共同打造建筑市场多年,目前依然需要培育与完善。北京建筑企业2013年在外部市场完成产值4663.6亿元,同比增长17%,是上年增速的2倍,但在相邻省市的产值增长率并不高,如产值基数大的河北省出现负增长。


  北京长期致力于京津冀三地建筑市场一体化建设,但在一定程度上还缺少统一的规范标准和管理平台,“各方没有完全跳出各自的‘一亩三分地’的心理”。“信息共享是统一管理的基础,目前已有一些突破,但依然不能适应区域市场进一步发展的需要。”《白皮书》中指出。


  北京一家特级总包单位市场负责人称,在一些地方保护主义较为浓厚的中部省份,外地企业进入当地市场没问题,但在相关政策、法规方面会设置一定的门槛。这些要求整体来说合理、合规,但在项目投标备案等方面的规定比较苛刻,外地企业执行起来的成本要比本土企业高很多,这是变相的地方保护主义。“近年来,部分具有特级资质的建筑企业还因成本过高逃离了当地市场。”该人士说。


  住建部也将淡化工程建设领域里的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探索从主要依靠资质管理等行政手段实施市场准入的方式,逐步转变为充分发挥社会信用、工程担保、保险等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市场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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