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各区(县)企业资质管理部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企业,均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申诉材料。企业书面材料需加盖公章,交至企业资质申请受理部门,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至企业资质申请受理部门咨询,逾期不予受理。
本周2025年3月24日-2025年3月28日公布的各区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共12家企业,其中:
来源: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声明:本公众号数据来源上海市建委员会,以上数据是通过查询住建委对外公示的信息汇总整理的部分内容,未经本公众号或本公众号权利人授权,任何人不得擅自引用或者大篇幅抄袭整合,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