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通知
京建发(2018)95号
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切实有效推进“放管服”工作开展,不断深化行政审批信息化改革,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按照“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改革目标,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 的工作模式,优化网上服务流程,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审批办公平台,实现电子签章、电子证照等在施工许可审批中的应用,并于2018年3月1日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3月1日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正式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电子证照。建设单位可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 http://www.bjjs.gov.cn)查询业务办理情况,在业务办理完成后自行下载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并可打印加盖电子签章的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打印发放的施工许可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加盖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证的施工许可审批专用电子签章,并增设二维码防伪标识,有关单位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实时读取系统数据进行电子证照内容验证,实现防伪功能。
三、启用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限压缩至6个工作日,即对于符合法定要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许可证审核工作。
四、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为过渡期,此期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向建设单位制作《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文本。自2018年9月1日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不再制作《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文本。
五、本通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解释。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