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上海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常态化监管和结果应用管理办法》问题解答请看这里→

上海中建瑞通
2025-03-28
近期,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印发了《上海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常态化监管和结果应用管理办法》(沪建规范〔2024〕16 号,下文简称《资质常态化监管和结果应用管理办法》)。为维护建筑市场健康有序,不断建设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帮助行业更好地理解和执行相关规定,现整理了《上海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常态化监管和结果应用管理办法常见问题解答》,以更好地指导相关业务顺利开展。详见↓

1.如何查找《资质常态化监管和结果应用管理办法》?


答:企业可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官网(https://zjw.sh.gov.cn)→要闻动态→工作动态→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常态化监管和结果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2. 资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范围包括哪些?

答:根据《资质常态化监管和结果应用管理办法》,实施范围包括本市和外省市进沪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建设工程企业(以下简称“在沪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3. 资质常态化监管包括哪些方式?

答:监管方式主要包括日常标识监管和动态核查监管。

日常标识监管:依托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建管平台”)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对在沪建设工程企业的注册人员是否满足资质标准开展日常监管。对不符合相应要求的企业资质,进行资质分类标识、分级监督管理。

动态核查监管: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本市建设工程企业抽取一定比例不定期开展动态核查,主要核查企业净资产、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等是否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


4. 《资质常态化监管和结果应用管理办法》对在沪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条件维护方面有何要求?

答:在沪建设工程企业取得资质证书后,应当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对存在资质标识的,应当积极完成整改。


5. 《资质常态化监管和结果应用管理办法》对资质审批中企业主要人员的认定有何限制性要求?

答:申请本市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年内已在其他企业作为主要人员申请过资质并审批通过的,其他主要人员一年内已在其他两家及以上不同企业作为主要人员申请过资质并审批通过的,在资质审批中不作为有效人员认定。



6.何种情形下,本市建设工程企业会被纳入重点动态核查的范围?

答:本市建设工程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纳入重点动态核查范围:

(一)以告知承诺、分立合并等方式取得资质的企业;

(二)资质标识为特定状态的企业;

(三)资质申报时弄虚作假等违反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的企业;

(四)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违反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的企业。



7. 资质日常标识监管如何开展?资质标识如何产生?

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依托信息化手段,按以下情形开展资质日常标识监管:

(一)定期开展

结合四库一平台和建管平台数据交互情况,一般在每月下旬随机择时开展,对在沪建设工程企业的注册人员达标情况进行比对。

本市建设工程企业:分别比对其部批和市批注册人员信息。部批注册人员主要比对其在四库一平台上登记的注册人员信息;市批注册人员主要比对其在建管平台上状态为“正常”的注册人员信息。

外省市进沪建设工程企业:主要比对其在四库一平台上登记的注册人员信息。

比对完成后,对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资质,产生新的一期资质标识。

(二)定点开展

外省市建设工程企业办理资质首次入沪报送时,对企业在四库一平台上登记的注册人员信息进行比对,对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产生当期资质标识。

外省市建设工程企业当期资质标识产生后,企业删除资质信息再重新报送的,不改变当期资质标识。



8. 资质标识有哪些状态?

答:资质标识有以下三种状态:

(一)提示:当在沪建设工程企业注册人员低于资质标准要求人数,但高于(或者等于)资质标准要求人数75%的,将该类企业对应资质项标识为“提示”状态。

(二)提醒:当在沪建设工程企业注册人员低于资质标准要求人数75%,但高于(或者等于)资质标准要求人数25%的,将该类企业对应资质项标识为“提醒”状态。

(三)警示:当在沪建设工程企业注册人员低于资质标准要求人数25%的,将该类企业对应资质项标识为“警示”状态。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将根据资质管理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分类标准,并提前向社会告知。



9. 企业如何查询资质标识信息?

答:企业可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官网(https://zjw.sh.gov.cn/)→我要办→建设管理服务→企业→企业档案→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企业档案→在动态监管提示页面中查看企业资质标识详细信息。


10. 企业存在资质标识的应如何处理?

答:在沪建设工程企业应认真做好注册人员日常维护及管理工作,避免资质因注册人员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被标识的情况发生。企业应及时了解资质标识情况,对存在资质标识的,积极完成整改。


11.企业资质被标识后,进行了注册人员维护,能否实时更新企业资质标识?

答:不能。企业资质标识产生后,至新的一期资质日常标识监管开展前不会变化。



12.企业资质标识如何取消?

答:新的一期资质日常标识监管开展时,对存在标识状态的资质,若企业注册人员已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自动取消其资质标识状态。


13.资质标识对本市建设工程企业和外省市进沪建设工程企业分别有哪些结果应用?

答:资质标识对本市建设工程企业和外省市进沪建设工程企业的结果应用详见下表:


14.资质标识在本市资质管理中的结果应用?

答:资质状态标识期间,企业不得申请同类别资质的升级、增项、跨省变更和延续;企业发生重组分立合并的,应当在完成整改后开展资质核定。市、区建设管理部门,特定地区管委会对存在资质标识的企业进行以下分类监督管理:

(一)资质标识为“提示”的,市、区建设管理部门,特定地区管委会抽取一定比例开展动态核查;

(二)资质标识为“提醒”的,市、区建设管理部门,特定地区管委会加大对该状态资质的动态核查抽取比例;

(三)资质标识为“警示”的,市、区建设管理部门,特定地区管委会对该状态资质开展全量动态核查。


15.资质标识在招标发包管理中的结果应用?

答:采用招标方式发包的项目,招标人可根据该项目所需资质,将投标人对应资质被标识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招标文件中明确作为否决条件的,可设置投标人对应资质被标识时,应当被否决;也可设置投标人资质被标识为“提醒”“警示”时,应当被否决。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同时具有相应资质的,按照标识较低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的该项资质标识。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截止日采集的数据进行评审,即以最新一期资质标识情况为准。



16.资质标识在直接发包中的结果应用?

答:直接发包的项目,发包单位在合同信息报送时,系统将当日采集的承包单位资质标识数据提示发包单位,审慎选择承包单位。


17.资质标识在监督检查中的结果应用

答:市、区建设管理部门,特定地区管委会加强资质标识结果在所辖建设工程监管中的应用,对存在资质标识企业所属的建设工程加大检查力度。相关专业工程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建管平台查询所辖领域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当前资质标识状态信息,并对存在资质标识企业所属的建设工程加大检查力度。


18.动态核查监管的资质整改流程?

答:市、区建设管理部门,特定地区管委会开展动态核查时,对资质未达到标准要求的企业发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整改通知书》,同时将该项企业资质状态调整为“整改”。

企业应当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2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材料报送相应建设管理部门。经复核达到标准要求的,资质状态恢复为“正常”。

整改期间,企业不得申请同资质类别增项、升级、跨省变更和延续等资质许可,不得以该项资质承揽新的工程。



19.动态核查监管的资质撤回流程?

答:企业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达到标准要求的,市、区建设管理部门,特定地区管委会向企业发送《撤销(回)行政许可决定事先告知书》。

企业根据事先告知书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建设管理部门提交陈述和申辩材料。建设管理部门采纳企业陈述和申辩的,资质状态恢复为“正常”;不采纳的,作出撤回其资质决定,并向企业发送《撤销(回)行政许可决定书》,资质状态调整为“注销”。



20.企业如何接收资质动态核查监管相关电子文书?

答:根据“一网通办”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市、区建设管理部门、特定地区管委会推行在线发送整改通知书、事先告知书、决定书。企业可通过建管平台填报和确认文书送达地址,并通过建管平台企业端接收相关电子文书。

电子文书接收路径:企业可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官网(https://zjw.sh.gov.cn/)→我要办→建设管理服务→企业→企业档案→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企业类办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电子文书管理。



21.企业如何填报和确认文书送达地址?

答:企业可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官网(https://zjw.sh.gov.cn/)→我要办→建设管理服务→企业→企业档案→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企业类办事→送达地址确认书管理,签订和维护送达地址确认书。


22.如何查找企业资质标准?

答: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官网(https://zjw.sh.gov.cn/)→我要办→建设管理服务→企业→企业资质标准。


23.企业如何查询其下注册人员信息?

答:外省市进沪建设工程企业: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企业中输入企业名称→企业详情→查询注册人员信息。

本市建设工程企业: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官网(https://zjw.sh.gov.cn/)→我要办→建设管理服务→企业→企业档案→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企业档案→查询其下注册人员信息;企业也可通过四库一平台查询其下注册人员信息(查询方式同外省市进沪建设工程企业)。



24.企业如对资质标识情况有疑问,如何进行咨询?

答:本市管理部门具体咨询地址及咨询电话见下表: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END


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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