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在上海本地分公司缴纳社保的人员可以认定为有效人员。具体办理时,企业向窗口提交以下材料:
1、本企业的申请报告
2、本企业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上海本地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本企业及分公司的社保缴费明细表或核定单(需有企业名称和社保登记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