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证书原件核对常见问题解答
1.原件核对是否有时间限制?
答:没有。企业或个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妥善安排好原件核对工作的具体时间。
2.原件核对是否每年都要重复进行?
答:原则上不会。正常情况下,从业人员的证书经过市、区受理部门核对后,可以在申请各类型资质事项或其他事项时重复使用。但是如果出现投诉举报,或涉嫌弄虚作假时,有可能需要对原件进行复核。
3.原件核对与资质申请的关系?
答:从2015年年初开始 ,我市将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资质办理中实行电子化审批,目前已在监理资质中试行。实行电子化审批后,企业资质申请表中包含的所有工程技术人员,都需要在资质申请事项正式受理前,对资质标准中有要求的学历、职称、技能证书进行原件核对。
4.那些证书需要进行原件核对?重点核对那些信息?
答:学历、职称、技能证书等需要进行原件核对。具体核对信息如下:
1)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所学专业、学历、发证日期(证书落款时间)
2)职称证书:职称名称、专业、通过日期、是否为农村系列职称
3)技能证书:证书名称、专业工种、级别
5.原件核对应该去哪里办理?
答:市、区受理部门按照就近原则同步开展原件核对工作。具体分工如下:市建交委业务受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施工特级、勘察、设计、监理综合甲级资质的人员证书原件核对工作;各区县受理部门按照就近原则负责特级及综合甲级资质之外的注册所在地(或办公所在地)企业的人员证书原件核对工作。个人的单件办理可持本人原件就近到市、区各受理窗口进行原件核对。
6.那些情况下原件核对不予办理?
答:? 1)扫描件模糊不清
2)扫描的对象不是证书原件
3)个人录入的证书信息与证书原件不一致
4)个人录入的证书信息残缺不全
5)扫描件与证书原件不一致
7.原件核对工作具体如何操作?
答:原件核对时,本人或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以及一本或几本学历、职称、技能证书,到市、区受理部门进行原件核对。如果一次核对数量超过20本证书的,需要提前与受理部门进行预约。经过原件核对的证书信息将由D级升格为C级。
8.学历证书如果遗失怎么办?
答:由学历证明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并将此证明扫描上传。原件核对时核对书面证明原件与扫描件是否一致。
9.助理工程师的证书或聘书是否需要核对?
答:由于新的施工标准中已无助理工程师的要求,因此,助理工程师的证书或聘书不再需要进行原件核对。
10.经过原件核对后的证书是否还可以修改?
答:一旦经过原件核对,证书信息和扫描件都不得修改,但是可以添加。比如取得大专学历,经过专升本 ,取得本科学历后,可以另行添加,但是已经核对过原件的大专学历将不可删除或修改信息。
11.无专业的职称证书能否录入专业?
答:如果职称证书原件上无明确的专业,按无专业处理。但是,如果在职称评审表中能够明确反映职称专业,可以将职称评审表随职称证书之后扫描上传,并将评审表中明确的专业作为职称专业进行录入,窗口原件核对时同时核验职称证书和职称评审表原件。
12.农村系列职称证书是否还需要原件核对?
答:由于新的施工标准将于2015年1月1日实施,新标准实施后,由于农村系列职称不属于工程系列职称,将不再予以认可。因此,农村系列职称证书无需进行原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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