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变更办理程序

2014-07-24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变更办理程序

一、办理依据: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2、《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
  3、《上海市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意见 》(沪建建 [2005]43 号)

二、携带材
料:
  
1、《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变更申请表(市内)》或《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变更申请表(跨省市)》(外省市企业人员调入本市企业携带);
  2、调入单位介绍信;
  3、变更人员证书原件;
  4、1张1吋证件照片。
  注1:项目负责人进行变更前应先将该人员注册到转入单位。
  注2:跨省市变更需要先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步骤与新证书办理相同。
  注3:变更申请表需要转入单位和转出单位盖章,跨省市变更的还需要原证书的发证机关盖章。

三、办理程序:
  
1、核对调动人员信息;
  2、在计算机系统中操作变更;
  3、打印新证书,原证书件收回;

四、网上通知领证:
  拿好领证单(办证室电话63762196),网上通知后领证。

五、办理地点:
  
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西藏南路1090弄2号楼209室 (陆家浜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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