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8年第二批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822号),请有关单位派员按如下要求办理领取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手续(具体名单见附件)。
一、注册证书领取:
(一)携带材料:
1、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2、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3、注册建造师免冠一寸彩照一张。
4、增项注册的需带好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二)领证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 15,下午1:30-4:30(周五下午1:30-3:30)。
(三)领证地点:
小木桥路683号一楼领证(章)处建造师初始、变更发证窗口。
(四)注意事项:
领取未盖钢印的初始注册证书后,需贴好照片,并在一楼领证(章)处建造师盖章窗口加盖钢印和红章(增项的,在原注册证书增项页贴页后加盖红章)。
二、执业印章相关事项:
执业印章持有人前往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印章模式及印章制作所需信息查询详见沪建建管[2016]1181号文件。
2018-2-2住建部公告第1822号公布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名单( 批次 1801102 , 2人) | |||
序号 | 姓名 | 企业名称 | 专业 |
1 | 刘健 |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铁路 |
2 | 赵柏合 |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 铁路 |